阜宁对社保增减情况申报不要求企业给职工签认
笔者从江苏七彩科技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朱扣的手中获得了以下三页《参保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该表显示,在企业根本不针求职工对增减社会保险的意见、不允许职工核实月工资缴费基数的情况下,阜宁县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竟然审核通过企业的申报信息,肆意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朱扣本人其7月份工资为2078元,但申报的月缴费基数只有1369元,不仅严重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而且削减了政府财政收入。月缴费基数,是指在月工资低于月缴费基数时,按月缴费基数申报;而不是不论月收入多少,一律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阜宁县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剥夺职工对于参保、退保的知情权,实质就是剥夺企业职工对于劳动关系确立与终止的知情权、申辩权。其用心是险恶的,效果是职工的权益听任政府机关宰割。
阜宁县人保局或者会说:“表格的设置格式表明,社保中心对企业提出了申报表让职工签认的要求。”即使如此,企业未按要求填制,阜宁社保管理中心睁着火眼金睛却识不得头大的丁字,显然是认为相关制度设计是形式主义,职工的所谓合法权益没有保护的价值。
企业出于私利,侵害职工权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阜宁某些政府机关与不良企业狼狈为奸,互相勾结,侵害弱者。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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