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狼被选为狼的首领。狼首领为了防止狼与狼之间互相争食打架,便制定了法律,规定各自猎得的食物,都集中起来,再平均分配给大家。
狼们还真遵守这法律,按规定都把自己猎得的食物拿来集中在一起,然后平均分配,各得一份。
一天,狼首领自己猎得一只兔子,偷偷把它吃掉了。恰巧,被一只驴子看见了。
狼们再一次按法律规定,把各自猎得的食物,集中起来平均分配时,那头驴子慢悠悠地走过来,说道:“狼首领,从你的脑袋里竟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制定了法律。可你自己为什么不把你猎得的那只兔子,拿出来一起分呢?”
狼首领被说穿了,只好下令把那法律给废掉了。
这个故事是说,有些制定法律的人,常常自己不遵守所制定的法律。某些运用法律依据法律裁判的人,往往随心所欲地肢解法律、曲解法律,本身公正的法律条文被运用到不恰当的地方,造就了法律界的耻辱。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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