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新农保真情体现政府关爱农村老人
盐城 沈海龙[原创]
以前有次回乡下,找到了《关于发放农村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通知》后发现,已过六十五周岁的父母要获得一个月几十元的补贴,必须以子女及其配偶、自己的配偶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农村养老保险为前提。认为这是歪曲直系亲属的概念,并将明显不属于一个家庭的人员强行纳入家庭成员,于是网上发表了《 射阳县农村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政策刻意“欺贫济富”》。
春节过后,乡下的姐姐通知父母,现在射阳作为盐城唯一的新农保试点,60周岁以上的农民在具备比原养老补贴条件容易得多的条件下,可以享受不低于60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我听后甚感欣然。
据了解,这回的新政策与前年的农村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发放条件相比,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一是只问老农的男丁及其配偶有否参保,而不论其成家的女儿及其配偶是否参加新农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无疑是将女儿的家庭作为其配偶的家庭对待,划清了公公婆婆与岳父岳母两个家庭的分水岭,解决了女婿、媳妇同时归属于两个家庭的矛盾。
二是关注子辈男丁的户口属于农村还是城镇的区别。如果是城镇的,需要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实际就是复制城镇户口的儿子的户口簿的首页与儿子的登记页在一张纸上,由派出所在其上加盖一个确认章即可。
我父母都已超过65周岁,有两男两女,因为不再似前年的射阳农村养老补贴设定的条件,将我的姐姐和妹妹及其配偶纳入我父母的家庭成员中,而归入其配偶所在的家庭中。所以,我姐与妹是否参与新农保不作为我父母能否享受养老补贴的衡量因素。而我哥与我又均是城镇户口且在县外工作,所以,也不存在可在射阳县境内参加新农保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能。
如此,我们的父母已完全满足了射阳县新农保政策中享受基础养老金的条件。每人每月60元,夫妻俩一年就是1440元。能有此数,我想射阳的老农肯定倍感欣慰了,党的光辉照进了他们的心坎。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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