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暂停用电期间不能跨年度用意何在?
今天下午我到盐城市区供电营业厅申请对变压器继续报停,本想继续报停半年,一不留神报停期间的末日写到了报停一年期间的末日。因为一直以为变压器报停最长时间是半年,以为这回得材料退回,重新填表并盖章了。
细看盐城供电公司提供的《暂停用电申请告知书》,其第5条规定:“暂停用电业务不跨年度。客户暂停需跨年度时,须在年底五天前向供电企业重新申请下一年度的暂停。”根据此条,也就是说,我从7月中旬最长只能申请暂停到2009年12月31日。在得到柜台确认此规定的前提下,我就着原笔迹修改终期2010年7月17日为2009年12月30日,工作人员说:“你是就着数字7改为0比较方便,要改成1就需涂擦,但这样的后果是,你必须提前5天即于12月25日到营业大厅申报报停,因为不能跨年度,所以再次报停将从2010年1月1日起算,这样就存在2009年12月31日一天不在报停期内,根据告知书第3条规定,暂停期满,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听她一说,我也不敢再偷懒了,另要了一张空白表格将终日填为12月31日到公司盖了章重新送去。
柜台收下并明确报停手续办毕后,我询问她:“申请报停的期间不得跨年度是国家政府部门有规定,还是你们企业自己的内部规定?如果某企业年底前11月25日申请报停一年,依照盐城供电公司的制度是办不到的,是不是它只能申请报停一个月,然后提前5天于12月25日申请从明年1月1日起报停11个月。”女工作人员答复:“是的。”“那么如果它12月13日申请自12月18日申请报停,是不是只能报停到31日共14天?并且在该次申请一周后最迟于12月26日必须再次申请报停,否则将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是的。”
我说:“这明显不合情理,既给自己带来不便,也给申请暂停用电人带来不便。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并操作呢,是为了增加客户忘记继续申请侥幸收取基本电费的机会吧,因为机会存在,利大于弊,所在你们乐此不疲?”
工作人员无语。
盐城供电企业如果允许客户报停期间从今年此时间点开始,到次年此时间点截止,不会有任何损失;允许两次申请完成却严禁一次申请到位,明显不合情理。如果两次申请确有某种业务操作上的便利,盐城供电公司由经办部门办理自动接转手续即可实现该意图。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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