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人情不收费可让大家吃得更开心
盐城 沈海龙[原创]
不久前,看到一个网友对一月的用度理财,结果1500元的工资当月却用了二千出头,主要原因是当月的人情支出就达到一千元。这确实够呛,难怪其哀叹“人情猛于虎”了。
看到她的数说,我却是特别高兴我没有身在其中了。我才工作时,因为企业“年轻”,职工也大都是未结婚的小伙子,我做办公室工作的可够惨了,职工结婚肯定少不了带我,我不去让人没面子,自己也没面子,硬着头皮去吃,免不了要捎上份子钱。因为那时我没结婚,所以,人家收了我的钱一概不退,指望在我结婚时请他们吃,那时他们再还我人情。其实这对我是极不公平的,人人若此思考,我为了把送出去的钱挣回来,连同女方亲戚同事我岂不要结婚时摆上二十到三十桌,可是我摆不起这个场面,或者不愿摆这样的场面,我岂不亏到家了!
14年前才到现单位工作时,不象现在发年薪,每月才307元的档案工资扣除应缴扣款,三百还不到,所以,不是我小气,听说人家办喜事,表面我高兴,一出至少一百“大洋”,心里多少有点别扭。98年底结婚时,刚巧撞上公司工会发起组织集体婚礼,连同我算上是六家,不参加的话就成了五家,我是非参加不可的,再说我做办公室工作的不支持工会工作也不好。集体婚礼邀请名单是公司定的,由于经济状况局限,办过集体婚礼后我只开了两桌请了嫡系的亲戚及格外亲近的同学就了事了,因此,结婚前四年在同事间付出的二千多元人情钱是分文未归。
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该有五六年了吧,最记得大约是二OO三年,公司的三四个领导包括一把手在两个月内都因子女结婚或者个人生日等设宴,但是,凡正收过我人情的全部不几天退回给我。这事具有很大的示范效应,但那两三年还偶尔有同事会收人情不退的。印象里从零六年起,同事间来往一概都是免收人情费的;但碍于面子图个大方,大抵还是备个红包前往的,但可以预计的结果是:或者办宴人坚拒不收,或者暂收三两日内退还。因此,我的人情钱负担在单位内几乎没有。
若论亲戚间,自我结婚未宴请母亲的兄弟姐妹后,我父母作出决定,凡是与父母称姐称弟的人的喜丧之事,我之兄妹方出礼,舅姨之子女结婚生日一概由我的父母“打包”接住。因为我母亲姊妹就有9人,再算起其下辈,人数众多,免了这项人情开支,我们除了祖辈及姊妹间的人情往来外,在亲戚间的人情支出也就极少了。
从去年起,在同事间或与领导间的人情应酬,有了新的变化。就是基于各人出钱,结果按惯例都退了,受贺人实际并无所得,难免有失落心理,于是几个班子成员凑在一处一商量,以集体名义庆贺,被对方邀请对象以集体名义参加。这样的结果是,对方通常慨然承受所获礼品或者礼金,集体也落得关心职工生活的名声。我觉得这也是一种企业文化精神的反映。我很高兴生活在这样的企业,这样的集体中。
鉴于被邀请的一些人可能与对方以前有过礼金上的来往,所以,我们也常以若干人共贺的方式献礼。这样的效果是:以前收过对方礼金的人赚足了面子,便于对方决定退不退他的;否则,那份子是集体出的,这人以前收过人家的钱,轮到自己吃人家的,自己却“空手套白狼”,一吃嘴一抹溜之大吉,被人知晓就太难堪了。另外,我们通常一年才发一到两回工资,平时通过付款解决生活必需,工资没发过日子难免结巴,这时让我等掏钱吃一餐一到二百元的饭,难免心里嘟哝。这也是催生用集体资金代支人情费的重要原因。若是退回仍归集体,若是不退,既显得集体关心,也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一举两得。
二OO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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