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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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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谎言仅为了离婚时“和谐共振”  

2008-10-18 15:01:16|  分类: 情感絮语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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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海龙   [原创]

 

今天无意间读了2008107日扬子晚报一则名为《婚姻让我失去了爱的味蕾》的情感倾诉文章,内容是:倾诉人毛家薇与老公商量离婚时,“当时我们都哭了,似乎都有一种不舍的情绪存在。他说,等孩子上学了,还是可以把户口留在新房子,上好的学校,让我妈带着住在他这儿;他的工资还会像原来一样,每月打在我卡上;家里的钥匙他并不会要回去,让我有空的时候回去帮他打扫打扫。他说的很好听,也很动情,还说他会等我一年,如果我在外面的感情没有归属,他依然在家等我……我很感动,当时也就相信他了,以至于我们办手续时,办案的询问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我都说随便,后来他也就象征性地给了一点。离婚证拿到了,但是从第二天起,他就开始不断追问我什么时候能够搬出去,因为我在这个城市没有亲戚,又丢了工作,我只能说一找到工作就搬走。就这样,除了孩子,我失去了全部。我是那样信他,以至于他把我们共同账户上的钱全部取走,我都一点没察觉。”

为了达到离婚目的,而且不折腾、收获大、效率高,在离婚时其中一方可能会表现得含情脉脉,表示深爱对方,离婚后也会一如既往地关心对方,并许诺对方感觉安全的条件或内心深处期待的非分的好处。其真实目的,就是利用对方的善良与信任,赚取其“大方”之下所放弃或施舍的利益。

女方为了实现与男方快速离婚,也通常会采用类似的做法,比如,离婚并非因对方不好,而是自己的心理承受压力太大,过得感觉不舒服,或者想实现一个梦寐以求的愿望比如购私房请求对方成全,或者承诺对方离婚不离家,还在一处共同生活,让对方感觉不到过深的伤害或较大的损失。而在论及财产分割、经济补偿时,女方则梨花带雨,说自己一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实在困难,我现在要买房还贷还要十多年呢!男人都有点大男子主义,觉得平时没让老婆过上幸福日子,够欠她的了,怎么还能让她倒贴呢?于是连忙哄转得她破啼为笑:“我刚才说经济补偿是开玩笑的,放心,不会要你一分钱补偿!”一旦离婚登记后呢,哈哈,因男方的认可,暂时不交出钥匙,想来时就来,不来时男方也没资格要求她来;原协议中说明家中除女方的专用物品及有关物件归女方,其他共用物均属男方所有的,结果在男方不察觉间,女方专趁着男方不在家将包括专用物品之外的物品、书籍全部清理一遍,近水楼台先得月。待到认为时机成熟时,立即外出居住或玩失踪。

所以,面临离婚困境的人面对甜言蜜语时,一定得当心!说离婚后还和你住一间屋,睡一张床,其实是蛊惑你,让你丧失警惕性的。象毛家薇的离婚前激情一幕,如果其老公吹嘘离婚后她还可以让她继续住,而这是她期待的,那么就请他在离婚协议上写上:“离婚后若干年内女方与孩子对现住房享有无偿居住的权利。”则男方的如意算盘就必然落空了。如果他说离婚后还是每个月将工资打在女方的工资卡上,那么,先在协议上写上:“现有共同账户(写明户号)的共同财产由男方打一半到女方卡上,归女方所有。”谎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不过有一点要注意,要分清有些承诺很具诱惑力,却是完全不现实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上例一中说,毛的老公承诺“他的工资还会像原来一样,每月打在我卡上。”离了婚,男方凭什么要兑现此诺言将属于自己的收入无偿永久地全部或部分给付前妻呢?没有合法依据,女人信了就不能怪被对方骗了。上例二中,女方承诺离婚后还与前夫共同生活,也是一样,女方不与之共同生活,男方压根就不可能通过道德或法律的力量寻求救济。但是,由此明白,对方在策划离婚时一面说得软话,一面存着欺心,确是实在的。

 

                                                                                         OO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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