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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弄潮儿

 
 
 

日志

 
 

没有现场是交通事故不出警的理由吗?  

2008-12-25 22:29:57|  分类: 维权经历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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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2下午3时刚过,我接到了乡下表弟打来的电话,说我父亲回乡下骑自行车正常行驶时被后面同向行驶的小伙子姚某撞翻了。他打电话时称已在射阳县洋马卫生院,是肇事者将我父亲扶起送往洋马医院的。表弟说,回答医生岁数时,我父亲说他是五十七岁,于是说他头部被撞得神智不清不知道自己多大了。我立即打电话请我的一个亲戚代为在当地拨打110报警,然后带黑搭车赶往射阳乡下。

晚上七时我和妹夫到达的洋马医院,到那儿肇事者及我的姐姐、姐夫都在病床边。帮我报警的另一个表弟董某也在,他告诉我,110说人都到医院了没有现场了,没必要出警,让双方共同协商,如果与对方谈不拢,第二天上午再打电话与他们联系。我听到关于没有现场的托辞,甚是恼怒,但是,天毕竟很黑了,已没有必要当时质询110

如果110终是不来,我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我询问那个小伙子的父亲,怎么回事?父亲在旁说话:“我骑自行车从洋马东边基督教堂向北行驶,大约向北两里路地方,姚龙(化名)驾驶他父亲的摩托车快速行驶,一下将我撞翻在地,亏是我带着帽子,所以头上跌破的皮呈一条中间中断的带状,不然,这上面头皮就都要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蹭破了。右胸撞击车把上后翻出去,现在实在疼,不知有没伤到里面,据初次CT报告没有发现问题。医生说明天还要复检。”我问姚龙:“这么说,你是无证驾驶了?”其父说:“摩托的户主是我,他是无证驾驶,他说是风将帽沿刮得遮住了脸,用手去理,速度没减也没看清一下就撞了上去。”

    事故发生时间是下午220左右,地点、经过双方对基本事实及责任承担也均无异议。我对姚龙的父亲说:“你不在现场我也不在现场,但你我调查了解的事实一致而且事故双方认识一致,那么,就把刚才达成一致的事实认定我写个三句半,请你和你儿子签个字!”见他正在打愣,我追道:“如果你不想签,就意味着你认真的场合,你不打算承认刚才的说过的话承认的事实;如果不愿意承认,当然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的承担。就是说,你完全可能拿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姿态。如果是这样,我们就没有必要协商了,私了不必还是公了了!”姚父慌忙应道:“怎么会呢,责任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怎么会不承认。”

我现场找了一个半截的纸片,将事故时间地点人物无证驾驶及双方情势说明,并请对方签字确认,因为姚父将车辆让与无证的人驾驶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于是父子俩在核实后都迟疑着签字确认。送我往乡下的驾驶员事后对我说:“还要交警干什么,那字据事故责任已明明确确了,你说话真是不简单,他们骑虎难下,只好白纸黑字承认事实。”

第二天上午8时半光景,病房内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警察自我介绍是洋马派出所的,就是我请表弟打110前拨打洋马派出所接听电话的那位,他说来看看,最好协商。我说,打过110了,交警为何不来做笔录。我注意到他胸前的编号是3**809,他说:“没有现场警察来什么,你们协商,不行到法院告去。”我说,私了必须在交警介入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协商不好仍由交警部门以责任认定的方式兜底。我问他尊姓,答:“姓陈,与姚父是邻居。另一个是乡民调中心的。”我因事出门,他二人也没其他作为,也走了。

我觉得交警不出现,总不是办法。于是我到洋马派出所咨询:“昨天在东边出了一个交通事故,今天陈某等二人到我父亲那儿了解情况,是你们派出去的吗?”出人意料,负责接警的同志说:“没听说,昨天有人报警发生过摩托撞人的事故。”他旁边的几人也均称不知道。我于是当他们的面质询110110的回答更是让我大吃一惊:“昨天一个叫董某的报警,我让他另行拨打新桥中队的电话,他嗯同意了。他一定没有打,他没打是他的责任,怎么能怪报警不出警!”我反问:“110是联动的,你接警后如何处警是你的职责,你如何能把公安的工作职责与报案人协商,由报案人承担呢?难道说一个路过的群众发现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报过了110,你也可以他没有继续拨打新桥中队的电话,所以,受伤的人即使死了也是活该,110不应承担任何过错吗?”接警的同志哑口无言,说:“好了,新桥中队由我负责联系。”

    随后,我赶往洋马镇民调中心,找到有关人员。“我想知道,昨天我父亲被摩托撞伤,我没有求助于你们,你们怎么知道信息的,今天竟然派人到洋马医院去,而且还随同一位派出所的同志一起去。”“你说警察陈某某我知道,不过我们没有安排任何人去。”回到医院,我将派出所、民调中心均不承认安排过有关人员到洋马医院了解我父亲被撞伤情况的事有意告诉了姚父,姚父没有吱声。我告诉的目的实际就是告诉他,两边的口我都封了,不要指望找什么熟人来给施加什么有后台的压力。

到医院后,医生告诉复检的CT较不清晰,因为伤及的部位在胸胁之间,需要做三维CT,姚父准备过来交钱,但医生说:“我们这没有这个设备条件。”无疑,要做进一步检查,就必须转院。若是转院,就不能不考虑万一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终结后肇患双方发生纠纷,却没有警方的笔录,会不利于诉讼的开展。于是再次拨打110110说再催催新桥中队。几分钟后,即有人打电话来称是新桥中队的,说是上午来,再过一会又有一个女同志打电话来,说是让下午两点钟打电话来,上午没空了。到下午两点拨打新桥中队,一男性接电话,他说不知道我上午报警的事,说上午接电话的人不在,让到上班时间两点半再拨打。到了两点半,一女同志接电话,说:“什么,上午我们队长不是和你说了吗,具体我不清楚,我告诉他的手机号码给你,他木子李。”

呵呵,搞到负责人的号码了,是一大进步。联系上了,他说:“知道了,马上就安排。”等了好久,又电话催他,显然还未派出,偏巧手机没电,嗡的一声关机了。我急忙用充电器充了一刻钟电,回到病房几分钟,上午来的警察陈某与另一个年青警察一同到了病房,问我:“肇事车辆呢,新桥中队打电话给我们,下午有事没时间来了,委托我们将摩托车先扣了。”我说:“你扣摩托却不做调查笔录,你们来干什么?”他说:“这又不是我们的事,我们是帮新桥中队。”我说:“你是姚父的邻居,应当自动回避,出来执法也应当有两个以上不存在回避事由的警察一起。”另一个警察在门外说:“不要扣算了,不关我们事,还是让新桥中队来处理好了。”我立即发短信内容“昨日报警已隔一天仍未到达,因你刚才承诺我在洋马医院某病房静候交警同志的到来,如不来,基于镇医院设备条件今晚我们只好抱憾转院。”

两个警察走后不久,姚某请出一个人来与我及父亲协商,达成了事故处理口头协议。我正在大堂拟制书面协议,院内驶进了新洋中队的警车。我说:“协议已达成了。”带头的同志说:“那你写个字据给我,这个事故不需要交警介入了。”我让在协议签字并且对方先履行一定量金钱给付后再写承诺,他们正乐意拣个现成的。在医院内转悠一圈,然后到病房与我父亲打声“祝你早日康复”的招呼就带着不需要交警介入的“承诺”回去报功了。

 

                                                                                               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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