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点一刻光景,我从市招商场四号楼出来骑车南行,因为天正下着雨,我披着雨披,不急不忙地行驶。突然,左后一辆哐铛哐铛的车超上来,其前把刮住了我扇在车头篮子上的披脚,我被向前的力一牵引,哐铛一声摔了下来。我的左脸颊撞在路面上,生疼。摔倒时,听得旁边的车子呼拉逃逸的声音;爬起时,眼见得是一辆四轮电瓶车,已开出40多米,也看不到牌照了。因我摔倒而停下的一个管电动车的妇女对我说:“你快点追啊!”我摸摸左颊,没有破,遂道:“不碍事的,追也追不上了。”妇女说:“或许过一会你才会感觉哪儿受了伤。”我对她说了声谢谢,准备走,这时,我跌倒位的正西侧面包车上的驾驶员走上来摸摸我跌倒时被车轮撞上的漆面——没啥擦迹。我心想:“如果碍事,我找不着电瓶车主,就会找你的,你还想找我事不成?因为面包车停在自行车道右侧占了路面,与电瓶车共同作用才导致了我的不利后果。”
在路上,细看看雨披前摆,被刮扯后拉掉了一个大约500cm2的角,左嘴角有点痛,摸摸有点肿。不过退一步想,万一后边再跟着一辆车驶过来刹车不及,我岂不完了或者破了相?亏是左颊被雨披隔着,不然,左颧骨疼痛处非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磨破皮不可。
不幸中之万幸,没有跌伤,运气还不错!只是算命先生算准我两月内将遭遇至少见红之事,想不到防上加防,还是免不了被别人撞了,人中左侧一点擦破了皮,真的见了红。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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