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海龙
去年8月考虑接通网络时,我特想能有平均一天上网2-3小时,速率不必太高,1M即可的套餐。但是,查阅了所有的套餐类型,总不能找到满意的。电信公司提供选择的类型,总是符合这个条件,远离那个条件,似乎其目的即是围绕着“以经济利益为中心”。
套餐一:60元/月,限定时长100小时/月,下行速率2M。该套餐设计限定时长与我的要求相当,但是速率比我期望的高一倍,作为客户的我,无非期望若是1M与100小时/月搭配,限时与消费需求相当,且费用可低些。但是,所有的套餐中就是没有类似的“中庸”设计。速率为1M的有两种选择,一是套餐五(普通型):30元/月,30小时/月,价格看起来便宜,但每日时间太少;二是套餐六(普通型):360元/年,500元/小时,超时按2元/小时,价格看起来1小时只需7角,但超时价格接近三倍,惩罚性、暴利性浓重。
笔者试想,电信公司为什么就不愿折衷将1M与100小时/月搭配,或将套餐六的超时,改成1元/小时呢,其根源还是确保:无论客户选择那种,网络运营商的高利润率不能变。即某一套餐能达到少许客户的满意,但对应用这一套餐的全体来说,上网时间根本达不到限时的部分,均成为电信公司的超额利润。这就是网络经营商在设计套餐规格时,不愿形成“和谐性”的搭配的根本原因。
这个月初,有朋友说,电信公司的上网套餐变了,因此,我就去盐城市营业大厅咨询,服务人员提供一份有关套餐内容的文件。纵观这一次的上网限时设计,有120小时/月的,有240小时/月的,显然比去年人性化多了。但是,其人性化又显然是以向客户推销“铜臭”为对价。一是搭售来电显示、七彩铃音和星空杀毒账号,这些或许是你并不需要的服务,或者不想选择的服务。二是对于停机保号的用户,本来就存在减少固定电话月租费意图的用户,如果选用这最便宜的套餐,则是最不便宜的,因为电话都停了,来电显示和七彩铃音“无可用武之地”,于是未享受的部分加上上网费用,也就绝对不是订制时想象的便宜了。
笔者试想:如果来电显示是5元/月,七彩铃音是6元/月,电信运营商若是折衷减了这11元,也就是把上述两者从捆绑销售品中剔出去,那么,(1部固定电话+1部宽带)的基础包使用费就从68元/月降至57元。这或许更能适应广大客户的意愿与需要,客户原有来电显示的或者要求另行订阅来电显示的,电信公司的销售利益不变。从利弊来论,电信运营商实在没必要逼客户,在打算订阅一种上网套餐前,先让他接受可能并不喜欢的搭售品。比如我,是很不喜欢接听长长的彩铃的,我喜欢直截了当的“嘟嘟”声,亲切、朴素而真实。
因此,我很想断了现订的电信公司的30元/月的套餐,希望有更适宜的,但若采用电信公司现行的最便宜的68元/月的套餐,则比30元/月还不划算。我转念想看看网通的套餐设计是怎样的!因此,我拨通了小区附近一个负责网通业务者的电话,对方告知:“不限时、速率为1M,40元/月。”我问:“有没有速率为1M、限时的套餐?”对方答:“没有,限时的最低为45元/月,2M的!”通过电信、网络两家公司关于限时、速率的搭配设计,不难看出,其套餐设计的规格,是网络运营商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让你左选不适,右选不适,最后只好咬咬牙选一个。不能设计在限时、速率上更适合于客户的套餐,运营商绝不是基于技术上的原因,而是不愿意设计。
电信运营商如此,网通运营商也如此!缺乏适应不同客户需求的,对套餐要素进行合理搭配的主观追求,霸气溢露,有违和谐之道.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15:15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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